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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穷人点煤油,富人才玩手电筒!

书名:年代:每日情报开局截胡女儿国王 作者:我打宿傩两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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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穷人点煤油,富人才玩手电筒!

“去!给老子上去!”

“把这两只母狼给配了!”

呜呜呜~

听到林墨的命令。

布兰立刻兴奋的摇动尾巴。

飞快的跑到两只母狼的屁股后面。

开始东嗅嗅,西闻闻!

而那两条野狼呢?

看到这一幕立刻夹紧了尾巴。

不止如此。

“吼吼!吼吼!”

另外一边的头狼,更是发出了巨大的吼叫。

想要阻止布兰的靠近。

一般的猎犬要是听到如此恐怖的低吼。

只怕会吓得不敢靠近!

可是,布兰还管你这个?

它可是毛子那边专门为了严寒地区培育出来的巡边军犬。

不仅善于追踪、搜索。

最重要的是。

这种军犬智商很高。

看到主人都已经提前帮自己把对象拴好了!

布兰根本没有任何犹豫。

两条前腿一抬,直接趴到一条母狼的后背上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这一下。

拴住的头狼终于发出了绝望的低吼。

甚至急的开始回头咬身后的铁链了。

然而。

凡狼之躯!

哪里能咬得动铁链子?

有气是吧?

给老子受着!

不消一会。

这头原来高傲无比的头狼,像是被一榔头打掉了锐气,趴在地上,哼哧哼哧的喘着粗气。

看到这一幕。

林墨嘴角终于露出了一抹笑意。

他俯身给布兰喂了一口灵泉,然后大手一挥。

“布兰!上!”

“咬它!”

嗖!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更何况,林墨是结结实实的给自己发了两只母狼!

所以这次!

得了林墨的命令之后!

布兰直接飞扑向一旁的头狼。

一个是挣扎了半天,累得直吐白沫的头狼。

一个是刚喂了灵泉,回满体力的军犬。

最重要的是。

一个被铁链拴着,一个则是灵活自如。

所以!

战斗根本没有任何悬念。

还没有五分钟。

那只足有百十斤的西伯利亚灰狼,就被布兰咬住了脖子,直接按在地上。

眼瞅着咽喉被锁住。

进气多出气少,这只头狼的狼眼都翻白了。

林墨这才上前一步,拉开了布兰!

然后,他蹲在头狼身边,拍了拍头狼的狼嘴。

“怎么样?我就问你服不服?”

潘宏说得好。

训狼就跟熬鹰一样。

顺我者昌!

逆我者亡!

听话的!

给肉给母狼。

不听话的!

老子不仅让你看得见,吃不着!

还得天天揍你!

林墨明白。

别管是狼,还是狗。

都是等级分明的社会化动物。

所以,只要让布兰按住这头狼打几天,最好是打到快死的那种。

然后自己再喂它几次生命之水。

把它救回来。

一手萝卜,一手大棒。

恩威并施之下。

就算是性子再烈的野狼!

差不多也能彻底驯化了。

.....

“行了!差不多了!”

训狼这种事情不能心急。

看着地上缺氧晕过去的头狼。

林墨拍了拍手,牵着布兰心满意足的退出系统空间。

刚回到大树后头。

正准备往回走。

结果下一刻。

林墨突然听见一旁的雪地里传来一阵“嘎吱嘎吱”的脚步声。

他心中一动,下意识看过去。

紧接着就看到小乔捂着肚子,战战兢兢的往林子里走。

‘这丫头大半夜不睡觉,往老林子里钻干嘛?’

‘不怕被狼叼走么?’

林墨心中一动,放轻了脚步偷偷走了过去,从背后一拍小乔的肩膀。

结果下一秒!

林墨就看到小乔浑身猛地一颤。

然后,她竟是连头都不回,而是直接摸出腰间的匕首,反手就朝自己的腹部狠狠刺了过来!

“哎呦!”

“你干啥呢!”

林墨眼疾手快,一把按住了小乔刺来的手臂。

得亏是自己反应迅速。

体质异于常人。

这要是换了别人!

就这快准狠的一刀!

只怕当场,就得给自己捅出个血窟窿。

而前方,听到是林墨的声音,小乔也猛地转过身,胸口剧烈起伏着。

“林....林墨?怎么是你啊!”

此刻,小乔吓得声音都带了点哭腔。

赶紧把匕首收了起来,心有余悸地解释道。

“你...你没事吧!”

“上山的时候,几个老把式嘱咐过我!”

“说这老林子里的野狼成了精,会像人一样站起来,在背后拍人的肩膀。”

“人要是这时候回头,狼就会一口咬住人的喉咙!”

“所以他们说,在林子里遇到有人拍肩膀的,千万别回头,要直接拿刀往背后捅!”

“所以...所以我这才捅你的!”

嘶!

一听这个。

林墨这才反应过来。

老把头们说的一点都没错。

农村地区,确实有这个说法。

上山狩猎!

最忌讳的就是不吱声、不喘气的从背后吓人。

人吓人,吓死人。

这大半夜的,人本来就精神紧绷。

还好小乔手里拿的是匕首!

这要是端着半自动步枪,反手给自己搂一梭子!

那自己就是活该吃大亏了。

“行行行!这次算我错了!”

林墨立刻转移话题:“不过你这大半夜的不睡觉,乱跑出来干嘛?”

这下!

小乔原本冻得有些发白的俏脸,瞬间飞上两抹红晕。

她支支吾吾地说。

“我.....我晚饭的时候喝了两口凉水,肚子疼的厉害....想解大手。”

“行吧!”

林墨摆摆手道:“我给你放哨,你去前面那棵大松树后面蹲着去吧。”

这一下,小乔越发的脸红了。

“这...这样合适么?”

“有啥不合适的?”林墨眼睛一瞪,大义凛然道:“我林墨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俊后生!”

“你该不会以为,老子能干出那种偷看女同志上厕所的事情?”

说着,林墨直接从怀里掏出一个大号的铁皮手电筒,一把塞了过去。

“去!拿着这个照照亮!”

嘶——

看到林墨竟然随手掏出一个手电筒。

小乔不由瞪大了眼。

“手电筒?”

“林墨!你怎么连这稀罕玩意儿都有?”

要知道!

这年头,老辈人常说句玩笑话:“穷人点煤油,富人才玩手电筒!”

无他!

手电筒这铁皮壳子本身不贵。

真正烧钱的!

是里面装的一号干电池。

这年头,农村壮劳力在生产队里累死累活干一天活。

赚满10个工分。

折算下来也就才挣个块八毛的。

可在商场里,一节一号电池的售价也要八毛钱。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

这年头,一个壮劳力一天的收入,甚至只值一节电池钱!

是不是感觉很可悲?

可是没办法!

这就是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之间的巨大鸿沟。

没有工业基础。

一般国家,你连电池都生产不出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

老钟这才发奋图强,一点点变成了那个工业克苏鲁。

不过....

看着手里崭新的手电筒。

小乔不由面露疑惑。

“林墨!手电筒这玩意可不便宜!”

“你从哪弄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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