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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他的第一封情书……

书名:新婚后,禁撩军官变京圈宠妻狂魔 作者:吻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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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他的第一封情书……

以前每到这个时候,陆霆琛差不多该从外面回来了。大毛记住了这个时间。

张妈过来帮忙哄:“大毛乖,爸爸出差了,过几天就回来哈。”

没用。大毛越哄越急,小嘴一瘪,眼泪珠子啪嗒啪嗒往下掉,嚎得撕心裂肺。

林菀抱着他来回走,拍背和摇晃和唱歌,用了半个多小时才把他哄安静下来。

大毛哭累了趴在她肩膀上抽抽噎噎地打嗝,小拳头还攥着林菀的衣领不放。

林菀看了一眼墙上的日历。

陆霆琛走了才两天。

三个月,九十天。

她搂紧大毛,轻轻叹了口气。

正月的西北,风拿了刀子往人骨头缝里钻。

陆霆琛的考察第一站定在西北军区,驻地在戈壁边缘一座建了二十多年的老营房里。土坯墙刷着石灰,窗户玻璃上贴着报纸,风从缝隙中吹进来呼啦啦地响。暖气管冻裂了三根,维修队的人说零件得从省城调,来回要五天。

熊军裹着军大衣在走廊里跺脚,呵出来的气能结冰。

“司令,这暖气真修不了吗?今晚零下二十度。”

陆霆琛坐在临时办公桌前,桌上摊着西北军区的整编报告,厚厚一沓。他翻了三页,拿起红笔圈了两处,头都没抬:“再生个炉子。”

“炉子也没有多的了。”熊军苦着脸。

“那就多盖一床被子,行了别废话。”

陪同的西北军区参谋长站在门口,看着陆霆琛红笔圈出来的问题,后背发凉。装备更新滞后三年,后勤补给线路从五八年就没改过,基层四个连队超编百分之十五还挂着空额吃饷,这些烂帐全被这位京城来的年轻司令一眼挑出来了。

“陈参谋长。”陆霆琛放下笔,抬头看他。

“在!”陈参谋长立正。

“这份整编报告里,装甲三营的坦克维修经费去年花了五十七万,但实际在册可用车辆只有十二台。十二台坦克,保养加维修,一年五十七万。你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数怎么算的?”

陈参谋长额头冒汗:“这个……回头我让后勤科拿明细。”

“明天早上八点之前。”陆霆琛把报告合上推到桌角,端起搪瓷缸子喝了口凉掉的水。

“明细里每一笔开支要有映射的签收单和维修记录,少一张我都不签字。”

“是!”

陈参谋长出去后,熊军缩着脖子凑过来:“司令,您今天圈了十一个问题,人家参谋长脸都绿了。”

“绿了就对了。”

陆霆琛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脖子,骨节咔咔响了两声,“帐对不上的地方太多,这不是水平问题,是态度问题。”

熊军点头如捣蒜,识趣地不再多嘴。

当天夜里,营房里安静得能听见戈壁上的风沙打在墙上的声音。

一盏灯泡垂在头顶,黄得跟染了色的纱布一样,照出来的光打在桌面上一小圈。陆霆琛从行李箱底层翻出提前带的信纸和钢笔。信纸是他出发前让赵磊买的,白底蓝格,一沓子二十张,够他写两个月的。

他拧开笔帽,钢笔尖蘸了墨,落在纸上。

【菀菀你】

三个字。

然后停了。

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墨水凝成一颗小珠子挂在笔尖不肯掉。

写什么?

战场上的作战报告他一气呵成不带停顿,行军部署的电令三百字以内讲清整个战术安排。可给老婆写信这事,他陆霆琛三十年头一遭,完全没有经验。

写想你?写了,在第一封情书里写过了。

写天气冷?那不成了诉苦?

写公务?她又不是参谋部的人。

陆霆琛对着纸皱了五分钟的眉。

门被敲了两下,熊军探进半个脑袋:“司令,都十一点了,您……”

看见陆霆琛对着一张只写了三个字的白纸皱眉头的样子,看到上面的名字,熊军一个光棍糙汉根本无法理解,他嘴角猛地抽了一下,差点没绷住。

“出去。”

熊军啪地缩回脑袋关上门,谢常这时刚打好两瓶热水过来,一步一折的,听到熊军贴耳悄声说的话,谢常放下开水瓶,敲了两声门,和熊军闷笑着离开了。

走廊里传来两人的闷笑声,又迅速被脚步声掩盖。

陆霆琛斜了门一眼,把那张写了三个字的纸揉了扔进纸篓,重新抽了一张铺上。

他重新落笔。这回没写称呼,直接开始写。

写什么就算什么。

他写今天在驻地食堂吃的馒头,硬得跟石头子似的,他掰了半天没掰开,后来直接啃的,一口下去差点崩了牙。熊军谢常也不好过,吃了一口都说还不如以前打仗吃的糠窝头。

他写营房的暖气坏了,他让谢常去修,谢常在锅炉房蹲了两个小时,拿扳手拧管子把自己手冻紫了,管子纹丝没动。最后还是他过去看了一眼,发现不是管子的问题,是阀门锈死了。谢常气得踹了暖气片一脚,差点把脚趾踢折。

他又写今天检阅的时候,列队的新兵里有个小伙子紧张得手抖,端枪的时候枪托滑下去杵到自己脚面上。那小伙子疼得原地跳了起来,蹦了两下才想起来自己在列队,赶紧立正站好,脸涨得通红。旁边的班长表情没动,但耳根红了一圈。

写到这里陆霆琛嘴角动了一下,第一页写满了。

翻到第二页,他停了一会儿。笔尖的墨水又开始凝珠子了。

他写:四合院的腊八粥还有没有?大毛有没有叫爸爸?二宝的棉袄够不够厚?你自己吃饭没有?

写完这几个问号,又添了两个字:【想你。】

然后他把笔帽拧上,纸晾了一分钟等墨干,叠好装进信封。

信封封口的时候他又拆开了。从桌旁椅背上搭的旧衬衣上扯了一下袖口,那件衬衣穿了两年了,袖口处有一块磨薄的地方。他拿裁纸刀裁下来一小片布料,火柴盒大小,塞进信封里。

他把信封封好,在上面写了地址。

“京城军区大院三号院-7号门,林菀收。”

写完名字的时候,笔尖不自觉又放慢了。“菀”字的草字头被他写得格外工整,每一笔都压得实。

第二天一早,信交给营区的通信兵,搭邮车往京城方向去。

六天后,周日的上午。

京城,四合院。

清早张妈出门倒泔水的时候碰上了邮递员,邮递员从绿色帆布包里翻出一封信递给她。

“张妈,你们家的!军区戳子。”

张妈一看那信封上“林菀收”三个字就笑了,一路小跑进院子,棉鞋在地上啪啪响。

“太太!太太!信来了!”

林菀正在厨房帮小蔡热粥,听见喊声手里的勺子差点掉。她抹了把手快步走出来,从张妈手里接过信封。

信封沉甸甸的,不光是纸的分量。

她回了屋,关上门。坐在床沿上拆开信封,手指不大听使唤,撕了两下才撕开口。

先掉出来一片东西。

小小一块布料,灰绿色的,军装衬衣的布料。边角参差不齐是用刀裁的。林菀捏起来放到鼻尖闻了闻。

脸上微微泛红,耳尖也隐隐发烫。

他说的气味,原来是……

他身上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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