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魏博换血,朱瑾奔亡
书名:踏平五代,我建最强帝国 作者:我开百花杀
第三百二十九章 魏博换血,朱瑾奔亡
魏州城下,夜风卷着血腥与焦土的气味,浓得呛人。
李烨端坐马背,身后的“李”字大纛在火光中如血般招展。
他的目光,落在前方。
一片被亲卫刀剑逼跪的身影里,为首那人,正是魏博节度使罗弘信。
曾经的河北雄主,此刻甲胄尽去,发髻散乱,双手被麻绳反绑在背后。
他像一头待宰的牲畜,被迫跪在那片被他部下鲜血浸透的土地上。
四野死寂。
忠义军的士卒围成一圈,火把的光在他们冰冷的铁甲上流动,构成一圈钢铁的绝望之墙。
赵猛、葛从周等将领立马于李烨身后,眼神各异。
有大胜的快意,也有对一个枭雄末路的漠然。
李烨开口了,声音不响,却像铁钉敲入木板,凿进每个人的耳朵。
“罗弘信,及其三族,屠尽。”
没有审判,没有斥责,只是一道平静的命令。
罗弘信的身躯剧烈一颤,猛然抬头,瞳孔里是碎裂的惊骇。
他身后的赵猛,攥紧的拳头让指节根根发白。他催马
“主公!魏博军死守顽抗,数千弟兄的命填在了这城下!只杀罗氏三族,不足以平军心,不足以慰亡灵!”
他尚未散尽的杀气喷薄而出。
“末将请命,屠城!”
“屠城”二字,让跪在地上的魏博降将们抖如筛糠。
“不可!”
一个清朗的声音断然响起,谛听都指挥使罗隐出列,向李烨长揖及地。
“主公志在天下,而非一城一地。魏州百姓数十万,若行屠戮,是为自绝于天下,失尽人心!”
李烨没有看争论的任何一人。
他的视线,仿佛依旧在丈量着魏州城高大的轮廓。
手指在马鞍的皮质上,一下,一下,轻轻敲击着。
他在权衡。
赵猛说的是仇恨,是军心。
罗隐说的是未来,是王道。
但魏博,不一样。
此地自百年前便割据一方,牙兵骄横,民风桀骜,只知节帅,不知天子。
他记得,历史上那位天纵之才的后唐庄宗,便是亡于魏博的兵变。
前车之鉴,血迹未干。
纯粹的仁慈,是愚蠢。
纯粹的屠杀,是短视。
“屠城,不必。”
李烨终于再次开口,声线里没有一丝波澜。
赵猛脸上的凶光黯淡下去,闭口不言。
罗隐松了口气。
李烨的下一句话,却让帐中所有人背脊发凉。
“但,魏博必须换血。”
恰在此时,一名斥候如旋风般飞驰而至,滚鞍下马,单膝跪地。
“报!主公!博州守将张筠,已开城归降!”
众将精神陡然一振。
魏博六州,相、卫、澶三州早已入手,今再下魏州、博州,只余贝州仍在观望。
河北大局,已然落定。
李烨的嘴角,终于勾起一丝极淡的弧度。
他翻身下马,走入帅帐,目光直扑那副巨型沙盘。
他的手从魏州划过,最终在那片广袤的土地上重重按下。
“魏博已是囊中之物。”
他转过身,视线如炬,扫过葛从周、赵猛、罗隐。
“如何消化这块硬骨头,让它为我所用,而不是成为腹心之患,诸位,都议一议吧。”
当李烨在魏州城外重新勾画北方版图时,数百里外的兖州地界,另一场逃亡正在血腥中上演。
夜色是掩护,也是牢笼。
朱瑾在一片灌木丛中剧烈喘息,身上只剩下一套破烂的士卒衣衫,沾满泥浆和已经发黑的血。
他身边,只剩最后三名老亲兵。
他们从尸山血海的兖州城杀出,却一头撞进了朱温撒下的天罗地网。
朱温最宠爱的侄子,以残暴闻名的朱友宁,亲率精骑封死了通往濮州、淮南的所有路口。
“节帅,喝口水。”
老兵递过一个干瘪的水囊,声音嘶哑。
朱瑾接过,却一口都喝不下去。
他脑子里,只有兖州城头那面“朱”字大旗坠落的画面,只有宣武军屠城的惨状,只有泰宁军将士绝望的嘶吼。
“我们……还有机会吗?”他声音干涩。
三名老兵沉默。
机会?
不久前,他们在破村歇脚,只因升起一缕炊烟,半个时辰不到,宣武军的马蹄声便呼啸而至。
“节帅!你快走!”
为首的老兵猛地推开朱瑾,眼中闪着决死的光。
“我们去引开他们!你往北跑!进濮州地界就安全了!”
“不!”朱瑾双目赤红。
“走!”
老兵一声暴喝,抽出横刀,带着另外两人,毅然冲出藏身的破屋,朝着与朱瑾相反的方向发出了最后的咆哮。
“朱温老贼!你爷爷在此!”
宣武军骑兵发出一阵狞笑,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
朱瑾躲在黑暗中,死死捂住嘴,不让自己发出一丝声音。
他看着,那名追随自己十余年的老兵,被数杆长枪贯穿,挑起,摔下。
他看着,最后一名亲兵被乱刀分尸,血肉被马蹄踩踏。
指甲刺入掌心,血顺着指缝滴落,他却感觉不到疼。
无边的悲愤和仇恨灼烧着他的内脏。
他强忍着冲出去同死的渴望。
不能死。
要活下去。
为他们复仇!
朱瑾猛地转身,用尽所有力气,一头扎进更深的黑暗。
从那一刻起,泰宁军节度使朱瑾,死了。
活下来的,是一个叫朱瑾的野兽。
他丢掉一切会暴露身份的东西,换上尸体身上扒下的农夫破衣。
他吃野果,喝生水。
有毒的浆果让他上吐下泻,几乎昏死。
饥饿让他眼冒金星,只能靠咀嚼草根欺骗肠胃。
曾经锦衣玉食的节度使,如今与野狗无异。
但他活下来了。
靠着那股不灭的恨意。
这一日,他躲在草垛里,啃着从垃圾堆里翻出的半块霉饼。
脚步声传来。
朱瑾的身体瞬间僵直。
几名宣武军士兵在挨家挨户地搜查。
“出来!”
草垛被一杆长枪粗暴地挑开。
朱瑾暴露在阳光下,下意识眯起眼。
一名年轻的宣武军小兵,百无聊赖地打量着他,眼神像在看一只臭虫。
朱瑾的心脏提到了嗓子眼,脸上却毫无波澜。
他满脸污垢,头发结成鸟窝,眼神呆滞空洞,嘴角甚至挂着口水。
“看什么看?哪里人?”小兵用刀锋不耐烦地拍了拍他的脸。
冰冷的触感让朱瑾肌肉一跳。
他张开嘴,喉咙里发出一串谁也听不懂的含混音节,活像个天生的傻子。
“呸!晦气!”
小兵嫌恶地啐了一口。
“头儿,是个傻子。”
“傻子也搜!朱瑾那厮狡猾得很!”不远处传来队长的声音。
小兵不情愿地在他身上摸索了一番,只摸到一手油污和酸臭。
“滚吧!”
小兵一脚踹在他身上。
朱瑾顺势滚倒,继续发出痴傻的笑声。
士兵们骂骂咧咧地走远了。
直到脚步声彻底消失,朱瑾才爬起来,脸上的痴傻褪去,只剩一片死寂。
他又躲过一劫。
不知过了几天,当朱瑾再次从饥饿的昏沉中醒来时,他看到了。
地平线的尽头,一座雄伟的城池轮廓静静矗立。
濮州!
那是濮州!
巨大的狂喜冲垮了他所有的坚忍。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踉踉跄跄地,一步步朝着那座代表“生”的城池走去。
意识已经模糊,身体全凭本能移动。
终于,他倒在了濮州城的城门之下,人事不省。
“喂,这乞丐哪来的?”
“拖到一边去,别挡着将军们的路。”
几名守城的忠义军士兵围了上来,正要动手。
“等等!”
一名都头拦住了他们,目光锐利地落在朱瑾的腰间。
在那里,一块即使在最狼狈的逃亡中也未曾丢弃的玉佩,从破烂的衣衫下露出一角。
都头久在军旅,一眼便认出那玉佩的质地与形制,绝非寻常百姓家之物。
更重要的是,奉主公之令,谛听都早已传下密令,严查所有兖州方向来的难民,尤其注意携带贵重信物之人。
都头的脸色瞬间变了。
他猛地蹲下身,颤抖着手,将那块玉佩完整地翻了出来。
玉佩温润,上面用古篆雕刻的纹饰,正是泰宁军帅阶独有的“飞鱼”标志!
都头的呼吸停滞了。
“快!快去禀报赵都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