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天工坊
书名:我叫曹丕 作者:慵懒高知
第二十二章、天工坊
初平二年冬天的最后一个月,捷报频传。
曹操在发干外大破陶谦军,陶谦军一路北逃,在平原郡和东郡交界处遇到单经和刘备的援军,回击曹操,结果三军联合依旧难挡曹军锋锐,尽皆大败。公孙瓒因为和袁绍角力而伸入南岸的手就这样被曹操给打折了,这不但让和公孙瓒正面为敌的袁绍军士气大振,也让兖州的其他实力更加不能小觑曹操的实力。
在曹操大破陶谦、单经、刘备军队的捷报传来的时候,曹丕已经完成了从开采石灰石样品到烧制生石灰的全部工序,然后他把这些样品跟加热后的天然沥青混合在一处,变成了一种可以铺路的泥料,这个年代除了一些如洛阳、长安之类的大城市之外,其他的城池路面都是夯实的黄土,好一些的会混上一些石头沙子在里面。
这种路走起来膈脚,坐上马车又颠簸,还会弄脏轮胎和鞋子,下雨的时候更会变得路面泥泞,不小心摔跤那就是半身黑黄,难看得很,曹丕配着生石灰跟天然沥青的泥料一弄出来荀彧就发现了其中的妙用,随即立刻用在了官署里的路面上。
等他自己在上面走过之后对戏志才说道:“若天下驰道都用这种泥料铺路,这输送财货的速度至少可以提高三成!若是太平盛世,天下通商,这得给民生带来多少好处?志才啊志才!这位三公子跟吾说物力无穷....现今看来,诚不欺我!”
戏志才听完也就是微微一笑,说道:“吾早说过这位三公子非同一般。”
在东武阳,石灰石的储量是很多的,通过卫星探测,曹丕已经探明在东武阳附近,石灰石的储量是最多的,至于其他的金矿、铁矿、铜矿虽然也有一点,但是并不是很多,大部分还是没有条件开采的,所以他决定先把石灰石开出来,然后尽可能的应用起来。
现在除了混合天然沥青之外,曹丕还让教会了匠人区分和制作生石灰跟熟石灰,然后告诉了他们石灰粉的基本特性,并且提醒工匠石灰粉可以用在铸造兵器以及制造金疮药上。
工匠们的文化水平不高,不会举一反三,尽管知道了石灰的特性,也没法开发出曹丕所说用处之外的性能来,这让曹丕感到有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是对于荀彧和戏志才来说,铸造兵器和金疮药加入石灰已经是一种变革性的技术了。
加入石灰粉后的刀剑成品质量大大增加,因为在当前的炒钢法铸造技术之下,要做出高品质的刀剑那是需要有经验的铁匠对炉火的控制和锻造水平都要打到大师级水准才能做到的,锻造和淬炼的次数越多,杂质就越少,刀就越好,因此好刀也叫百炼钢刀。
一把百炼钢刀至少可以卖到9000钱,那相当于一个家丁近两年的工资,也相当于一个美婢的价格,如果这把百炼钢刀通体莹白,没有发散性的条纹的话,可以卖到15000钱,那就等于可以买房子了。
石灰粉加入钢水的目的其实就是跟钢水的杂质硫进行反应,相互抵消,形成脱硫效用,硫变少了,在刚刀形成的过程中就会减少出现细纹的可能性,科学上叫做“防止热脆”,这可以大大提高成品钢制品的质量。
至于金疮药里加入石灰,则会起到消毒和干燥的作用,这年头收了点伤导致感染死去的人不计其数,有了这也是一个能够活人无数的革新。
这两项革新让留守东武阳的任峻都赞叹不已,自此,曹公三公子善用奇物的名声就在曹军中传开了,等到曹操年底回师的时候,曹丕在曹军上下几乎无人不晓,连平安都换上了一把用新技术炼制的环首刀。
曹操一回来听到自己儿子做了这些事情,又亲自试过金疮药、新炼环首刀以及官署新铺就的路之后更是大喜过望,随即得意洋洋地和包括荀彧、戏志才、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洪在内的所有亲信说起来曹丕出生时的异像,最后说道:“吾儿眼有重瞳,乃是异人之像,有此才,并不出奇。”
之后回到府中,曹操又把曹丕叫来,着实表扬了一番之后说道:“子曰: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吾儿既然喜欢穷究奇物之用,为父就开一片地方,让吾儿好好探究这天下奇物之用处,这石灰油石路、金疮药、新炼环首刀都是好东西!那石油....更是好得很!阿瞳日后要在此道上多多探究,可抵千军万马!”
这番话表现除了曹操的眼光和魄力,他跟汉朝大多数有身份的不一样,没有尽信书,没有纸上谈兵,他也相信别的东西,这或许是他主张唯才是举的原因。尽管曹丕现在才有四岁,牙齿还没长好,说话也奶声奶气,可曹操还是信了他。
曹丕立刻对父亲表示感谢,同时提出要东武阳三成工匠,特别是精于陶艺、铸铁之人,同时表示自己需要更多护卫。
曹操笑着大手一挥,全部答应下来,更承诺为他提供资金和一切便利。于是次日,东武阳的城北一间空出来的六院房舍就住进了十三个工匠和五十个宿卫营的军士,平安糊里糊涂地就成了一个屯长。除此之外,曹操还让身体逐渐变差的戏志才住了进去,因为他觉得曹丕终究年幼,做事会没有分寸,所以需要一个有智慧而且老成的人主持大局。
戏志才绝对是最好的人选,现在他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曹操也不好多让他操劳,加上他又当过曹丕的老师,让他看着曹丕,一边坐镇一边养老,也是爱护他的一种表现。
卞氏对于曹操这个决定没有多言,可是心中还是有些担心自己的儿子,所以她让自己自小养大的13岁婢女云芝带着两个亲厚的婢女跟着曹丕进了这个院子,伺候曹丕的起居。
“没想到我们兄弟四人,撇开黄须儿不算,倒是年纪最小的你先搬出去住了。”曹丕临走的那天,曹铄和曹昂在家中跟曹丕闲聊,靠在壁炉上的曹铄长叹一口气说道
“这跟冠礼之后自立门户可不一样....我时常还是会回来的。”曹丕认真地说道。
“三弟,若打造出了一把百炼钢刀,莫忘了给哥哥我。”经历了几次沙场征战的曹昂虽然只有十四岁,但是稚气渐脱,身着一身裘袍的他如今以长身玉立,佩戴这武冠更显得英武。
“自当给兄长。”
“唉....可惜了云芝,居然要跟三弟去那个院子里了....她在被窝里一定很暖和.....”
“二弟,你才多大,就跟婢女厮混!”曹昂笑骂之后转向曹丕问道:“三弟,这个地方父亲让你想一个名字,然后找人制作牌匾,不知三弟想好了么?”
“想好了,天工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