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那一眼,我到今天都忘不了。
书名:新婚后,禁撩军官变京圈宠妻狂魔 作者:吻恩
第三百四十二章 那一眼,我到今天都忘不了。
那时候,林菀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大哥哥虽然看着吓人,但说话的声音不凶。还挺好听。
她每次无聊都会在大哥哥旁边来回走,然后有一次站在那里没走,问了一句:“哥哥,你疼不疼?”
对方没有马上回答。过了两秒,大哥哥说:“不疼。”
她觉得奇怪,“骗人。缠那么多纱布怎么会不疼呢?”
大哥哥笑了一声。
她能看到他纱布边缘露出来的一点弧度。
她又问:“那哥哥,你难过吗?”
大哥哥沉默了,停了一会才问她:“那你说如果难过,要怎么办?”
林菀当时想了想,“恩……我外婆说,难过的时候当然要吃糖啦!”她从校服口袋里掏出两颗大白兔奶糖,拿起一颗放在他手边。“这是我的糖,这颗给你。”
“我不吃糖。”
林菀想了想:“那你给别人吧,我已经送给你啦!”
“给谁?”
“糖这么好吃,当然是只能给你喜欢的人啦。”
说完她就跑了。
当时那个人看着手里的糖,重复这句:“给喜欢的人。”
大哥哥在后面突然大声问她:“你叫什么?”
她边跑边开心地回头说:“我叫林菀,草字头的菀!十四岁初二了!哥哥,吃了糖就不难过了。伤好了再当英雄喔!!~”
男人看着她跑走,跑得还挺快,小丫头辫子在背后甩来甩去。而后他垂头看着手里的糖,手指捏紧……
微微笑了。
——
林菀这些年把这段记忆忘得干干净净。
军区总医院住院的伤兵那么多,她那时候才十四岁,谁会记得一个脸都看不清的大哥哥。
可现在,坐在自己家的饭桌前,对面的男人告诉她那个人就是他。
林菀看着陆霆琛。
陆霆琛的表情很平静,筷子搁在碗边,没再吃。
她突然好奇,“那颗糖呢?”
“那颗糖我没吃。放在军装口袋里,存了很久。后来在野战训练的时候被汗泡坏了。”
“一直放在身上?”
陆霆琛沉沉地点头,“恩!”
接着他静静地说:“后来我出院之前那周,你和你外婆没来。我问了护士,护士说三楼那个老太太出院了。”
林菀想起来,外婆那次针灸疗程结束得早,提前一周出了院。
“我走的时候把糖带走了。”陆霆琛说了这句浅笑了下,“没舍得吃。所以一直放在口袋里,我一直想着这颗糖是个可爱的小丫头给我的,我要象她说的那样,要把这颗糖留给喜欢的人。”
林菀张了张嘴。
难怪,难怪相亲那天,他留了颗糖给她。还在结婚之前去医院见了外婆!
林菀瞬间眼睛湿润了,有些哽咽,“那你为什么不说——”
“我那时候二十三岁。刚从前线下来,死了七个兵。”陆霆琛的声音没什么波动,就是在陈述。“那三个月我不想见任何人。来探视的全让我赶走了。就你外婆不怕我,每次路过都要跟我唠两句。”
“呜,然后呢?”
“然后出院了。回了部队。”陆霆琛顿了顿,叹了口气,“你那时候太小了。就算长得可爱我也不可能有别的想法。但我记住了。”
“记住了什么?”
“记住了一个叫林菀的可爱小丫头跟我说,难过的时候要吃糖。”
林菀的鼻子更酸了。
陆霆琛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在她碗里。“后来我调去了西南,又调华北边防。中间几年没回京城。”陆霆琛把自己的碗端起来喝了口汤。
放下碗接着说:“再回京就是高校带训的任务。那时候监训七个学校,我是可以不去的,但我想着,算算年纪你如果读书刚好大一,回到京北,这么多高校也许能碰到你,也没有想那么多,就是冥冥之中想来看看。”
林菀的呼吸停了一拍。
陆霆琛想到这里笑了一下,摇了摇头,“谁知道,刚到第一个学校,第三天操场集合,我就在主席台看到一个穿鹅黄色裙子的女生,从操场边跑过去。那一眼,我到今天都忘不了。”
林菀攥紧了筷子。“你……是不是……”林菀没说完,她有些害羞。
陆霆琛把林菀的手拿过握在手里,“我那时候还不确定。隔着那么远,又隔了四年。人长大了会变。但跑的姿势没变。你跑步的时候幅度很小喜欢甩手,我都记得。”
林菀愣了。
她不知道自己跑步还有特点。她握紧陆霆琛的手,眼巴巴地看着他等他继续说。
“后来军训集合,有个女兵一直低着头不敢抬。帆布鞋,不合身的军训服。我让她出列的时候,她的手在发抖。”
陆霆琛看着林菀。
“你紧张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搓左手大拇指指甲盖,这个动作你十四岁递橙子给我的时候就有。”
林菀想把手缩到桌下,却被陆霆琛握紧了。
“所以你那时候就知道了?”她的声音有点哽咽。
“不完全。名册上写的是沉晚,你也说你叫沉晚,不是林菀。”陆霆琛说得很认真,“我当时看了好几个名册,连医务室的签名我都看了,但在医务室,你装睡,呼吸都在抖。
“怎么了?”